來源: 央視財經| 2018-08-10 10:53:53 |
證監會日前公布一批“老鼠倉”案件查處情況,其中包括首例零口供“老鼠倉”案的刑事判決。
“老鼠倉”是說在股市中,莊家在用公有資金拉升股價之前,先用自己個人的資金在低位建倉,等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后,個人倉位率先賣出并以此獲利。
首例零口供“老鼠倉”案判決
據了解,2009年至2011年期間,時任華夏基金債券交易員王某,利用公司內部系統管理的漏洞,多次登錄公司交易管理部查詢賬號,了解公司股票類基金產品投資信息。然后伙同其父母,使用其親屬證券賬戶,利用獲取的未公開信息進行證券交易。
證監會稽查總隊辦案人員:他這些涉案賬戶的交易情況,與華夏基金旗下的基金類產品,存在高度的趨同,其中最高的一個賬戶的趨同度達到96%,最低的也是在85%。
在調查過程中,多位涉案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,辦案人員通過一系列調查,掌握了確鑿的證據,最終本案在零口供的情況下,認定為從業人員伙同父母 “內外勾結”的傳遞型“老鼠倉”案件。
證監會稽查總隊辦案人員:涉案的名義賬戶持有人與他有一定的親屬關系,操作也是由其父母來完成的,進而認定了這些賬戶的控制關系,然后通過趨同度來證明他利用了這個未公開信息。
經調查認定,在該案中,犯罪嫌疑人動用不到200萬元資金,交易持續30個月,累計交易金額8.78億余元。
重慶市一中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。犯罪嫌疑人王某獲刑6年6個月,判處罰金900萬元;違法所得1773.66余萬元全部沒收上繳國庫。